北京车牌租赁合同范本,大成京牌码头为你解忧!
一、合同主体信息
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:出租方(车牌所有权人)需提供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及车牌号码;承租方需提供姓名或企业名称、证件号码及地址。双方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,并附上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附件。
二、租赁期限与费用
合同需明确租赁起止日期,通常以年为单位,并约定是否自动续期。租金支付方式应注明金额、支付时间(如按年/季预付)及收款账户。例如:“承租方应于每年1月1日前支付人民币XX元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。”
三、双方权利义务
出租方需保证车牌的合法使用权,配合承租方完成车辆登记手续;承租方不得将车牌用于非法用途,需自行承担车辆保险、税费及违章处理责任。合同中可增加“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车牌”等限制条款。
四、风险责任划分
需明确车辆事故责任归属:如因驾驶行为导致损失由承租方承担,车牌权属纠纷由出租方负责。建议增加保险条款,要求承租方购买足额第三者责任险,并约定保险理赔流程。
五、违约与合同解除
列明违约情形,如逾期支付租金超15天、伪造证件、非法使用车牌等。违约方需承担违约金(建议约定租金20%-30%),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。同时应注明合同到期后车牌及证件交接程序。
六、争议解决方式
建议约定“双方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”。若选择仲裁,需明确仲裁机构全称及仲裁规则。此条款需符合《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。
七、特别注意事项
根据北京市现行政策,车牌租赁存在法律风险,合同应增加特别声明:“本合同不改变车辆所有权及车牌管理权属,不构成买卖关系。双方已知晓相关政策风险,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”建议在签署前由专业律师审核条款。
八、合同生效要件
合同需双方签字按手印,企业承租需加盖公章。附上车辆行驶证、登记证复印件及双方证件复印件作为附件。建议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以增强法律效力,同时保留所有交易凭证备查。